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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證人:李燦烽知被查不回澳



賈李案昨續審

    監聽與“高層人士”對話



    廉署證人:李燦烽知被查不回澳



    【澳門日報消息】工務局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續審,前日出庭作證的廉署人員接受辯方提問。律師指首被告李燦烽知道被查後並非潛逃,在澳大工作,在內地也有家庭。廉署證人指曾監聽到李燦烽和“高層人士”的對話,李燦烽是知道被查而不回澳。也有工務局人員向李燦烽透露廉署去當局取卷宗資料。



    李上任後資產暴增

    證人曾說李燦烽一早知道將獲委任為工務局局長,律師華文洛問有否問過委任李燦烽的特首是何時發出邀請?證人表示是綜合資料客觀分析,包括上任前“高峰工程”的會議紀錄文件將曾出席的李燦烽稱作“梨生”以隱藏身份,他上任後在工程技術審批提供協助,同時見李燦烽的資產暴增。

    律師追問有否問過前特首,因為這是前特首的決定,“點解唔去查呢”?主審法官盧映霞指證人已回答問題,“唔好用呢種方式,希望用律師職業守則有禮的方式”。主任檢察官蕭燕霞又表示,這個問題不重要,廉署的調查方式不是控訴標的,亦不應在庭上透露,“我哋知道無用,係浪費法庭時間”。盧官稱,按照一貫訴訟方式,“卷宗有就有”,亦無辦法要求偵查員採取所有調查方式,方式是否足夠法庭會審查,現在無必要爭論,留待法庭分析卷宗現有內容。

    “高層”知李不回澳

    律師又指出,李燦烽離任後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擔任澳大職員,在橫琴工作,在內地有家人小朋友,“點解話佢潛逃?”而且能夠成功將他拘捕,李燦烽會否因為疫情才沒有入境澳門?證人表示,李燦烽沒有回澳收取初院的文件,而從監聽知道,沒有列入案件的“高層人士”也知道為何李燦烽不回澳,“係因為知道我哋查佢,所以唔返嚟,但我唔方便透露高層,我有監聽所以知道。”他又提高聲線指出,也有工務局人員向李燦烽透露廉署去當局取卷宗資料。

    華文洛又問,除“名門世家”,有否其他項目使用“街影替代法”?證人指主要調查名門世家項目,不知道其他項目是否收受利益,沒有可比性,“違法就係違法”。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接着指出,問題和案情無直接關係,而名門世家是第一批使用“街影替代法”的建築,“後面跟風”。盧官表示從過去的案件已可知道,也已認定“街影代替法”違法。

    華文洛提出是否在二○○八年(二○○四年“威得利”向工務局申請改變土地規劃條件及用途)中院才判定“街影替代法”違法?證人回應其曾經歷“歐案”,工作十幾二十年,曾作分析,但不便提及其他工程。

    違例政府無採行動

    第四被告吳立勝代表律師歐安利問,廉署二○○九年已經知道“名門世家”違反“街影條例”,為何之後不採取行動停止項目興建?時任工務運輸司司長劉仕堯收到附近居民投訴後,二○○八年“名門世家”仍在興建,政府無採取行動是否等於接受“街影替代法”?

    證人表示不能亂套邏輯,雖然最後有司長、特首批示,但不代表最後結果是合法,中間仍是違法。

    見律師繼續說局內文件無提及“名門世家”違反“街影條例”,盧官代為發問,“街影替代法”有問題,當局仍然照批和有用,廉署權限是否“話唔到事”?證人回答,相信是更高層的決定。

    昨日早上約十時開庭,法庭“直踩”至下午近二時,所有辯方完成對證人的提問。李燦烽表示想在下次庭審時補充,兩位主任檢察官先後建議可提交書面補充,盧官表示之後決定。

    審訊下周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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