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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氹北兩地合併無收李指示



前工務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今日下午繼續審訊。

    兩前工務局長涉貪案續審



    證人:氹北兩地合併無收李指示



    【澳門日報消息】前工務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昨日下午繼續審訊,主要涉及受“氹北整治計劃”約束的“TN20”、“TN24”兩幅土地成功合併發展問題。當時負責的高級技術員麥耀輝作供指,按“氹北整治計劃”,“TN20”、“TN24”屬兩幅獨立發展土地,各自的容積率不同,分別為十三與十一,一直發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都是兩幅土地分開。



    但至一八年三月,當時已沒有擔任副局長的張潤民撰寫了一份獨立的意見,建議由城市規劃廳按照各項規劃目標及指標總量不變的原則,從技術上研究重新訂定兩地合併的規劃條件的可行性。最終在張潤民指導、李燦烽同意下,麥所作的兩地合併建議書上呈至行政長官獲批。

    張潤民提解決方法

    麥耀輝供稱,他自己從未處理過類似例子,但當時張潤民着他與另一同事梁美蓮傾談兩幅土地合併的問題,“我當時會議提出冇辦法。”但張潤民提出解決方法,以最大許可總建築面積不超過四萬五千九百七十平方米,解決“不變”的條件,“係張潤民教的。”主任檢察官蕭燕霞問及“如果不是張潤民講,你識唔識咁做?”麥耀輝回應指,“一時間諗唔到。”蕭燕霞又問到“當時張潤民已不是副局長,都會幫你哋睇文件?”麥稱會;蕭追問“只在李燦烽做局長時發生?”麥稱是。

    麥耀輝隨後回應辯方律師的提問時表示,期間沒有收過李燦烽就兩幅土地任何的指示,而張潤民提出的解決方法,他是經過分析後同意的。

    指李經分析後同意

    法庭隨後傳召當時麥耀輝的上級、職務主管證人梁美蓮作證。

    梁美蓮稱一八年四月調回城市規劃廳擔任職務主管,麥耀輝是她的下屬。梁在一八年四月開始接觸“TN20”、“TN24”土地合併問題,指出麥耀輝是在張潤民的意見及李燦烽的同意下,才會撰寫兩幅土地合併的建議書,但稱已忘記曾與張潤民、麥耀輝就“TN20”、“TN24”土地合併的三人會議。

    梁美蓮回應辯方律師的提問時亦表示,期間沒有收過李燦烽就兩幅土地任何的指示,亦沒有感到當中涉及違法情況,也沒有感到李燦烽要求她做違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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