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撞勿讓或許得不償失 筆者曾經在這個專欄裡提過,香港的馬路天天都有大小不同的工程,受施工影響,有不少路段既要被迫改道,很多時更要把行車線從二線縮窄至一線。在這種情況下,筆者都會按照不成文規則,即使自己在主線,都會讓因改道而需要切線的車輛先行。鄰線一部、直線一部。然而,當角色調轉時,情況就很不一樣。 換了筆者在鄰線需要切入時,主線的駕駛者往往“啋你都傻”,明明見你打燈準備從鄰線切入,都有你冇你立即加油封線,生怕給你超前。這種心態其實並不罕見,許多駕駛者都擔心自己蝕底,從來不願落在其他駕駛者之後。所以每當有車輛打燈示意切線,都會即時加速頂着,不讓對方有任何機會。有種“寧撞勿讓”的感覺,這種現象當然不值得鼓勵 。 筆者當然明白分秒必爭的重要,尤其是講求效率的香港。不過,正如剛才所講,互不相讓的情況下最後往往造成碰撞意外。姑勿論意外程度大細,雙方終要花上一定時間溝通和解決。更甚者還要報警處理,結果因小失大,希望快上一、兩秒,最終卻賠上一、兩小時。除了影響自己,還會引致道路堵塞。 對於這種情況,筆者也曾經嘗試訪問一些絕不相讓的駕駛者,希望能夠進一步了解對方的心態。所得的答案也相當有趣,據他們表示,以往試過讓鄰線車輛先行,對方固然覺得理所當然,更甚者許多切線後不知何解,往往不知自己的去向。明明是五十公里的時速,卻只行三十公里甚至更低,令自己進退兩難外,除了阻礙自己前進,更慘的是後方防不勝防收掣不及撞了上來。所以自此以後,索性採取“寧撞勿讓”的行車方式,把主動權拿在自己手中。乍聽起來又好像很有道理。 說到底都是駕駛態度問題。其實大家只要相讓,維持正常車速,預先了解道路的更改狀況,一切便能變得簡單和利落吧? 戴年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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