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早舉行會議,並同政府代表討論及分析《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官員列席。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建議將物業登記官和商業登記官的法定職權,下放予在登記局工作編製內或非編製人員,有委員關注執行相關職務人員的資格和經驗能否勝任。他引述政府的話表示,法務局在二00三年起,已陸續安排一批非編製人員在登記及公證署執行職務,佔實際工作人員超過一半,已累積相關經驗。目前物業登記局有三名登記官,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有四名登記官,兩局平均每日處理二百多個申請。 他稱,過去多年在財政局辦理註銷營業稅登記的公司有四萬一千間,其中有不少相關公司仍未在商業登記局取銷登記,若法律生效,涉及的公司連續四年無做相關手續,有關公司的商業名稱將失效。他又表示,法案為遙距公證服務訂立法律基礎,將來可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推出遙距公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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