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會完成討論《供排水的一般規定》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明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而有關再生水的規定則自下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鑑於現行《澳門供排水規章》生效逾二十八年和都市規模日益擴大,有必要完善和提高本澳供水、排水設施的技術條件,以配合社會經濟發展。同時,為落實特區政府發展再生水的施政目標,須對再生水作出規範。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 法規規定供排水系統的核心框架和再生水的使用,包括在再生水公共配水服務範圍內的新建樓宇須鋪設再生水管網。關於供排水系統的設計、安裝和運作,設備和設施物料質量要求的技術規範,以及再生水的具體安排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新規定包括提升防澇標準,將排水系統中雨水重現周期,由二十年一遇提升至五十年一遇,並根據過去七十年的雨量數據更新計算曲線,以應對極端天氣。 此外,有關《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規定的補貼期間延長一年,即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分娩或其他情況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僱員十四日基本報酬的補貼。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表示,截至上月底,接獲一百一十三宗產假報酬補貼申請,當中八十六宗完成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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