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球迷應受譴責 近期,在韓國龍仁舉行的東亞盃決賽周,中國香港足球代表隊以○比一不敵中國國家足球隊,港隊入籍球員前鋒米高在向香港球迷發表講話時,內容涉及侮辱中國球迷,現場不少香港球迷更因米高的言論而大聲歡呼。事件引發內地網民齊起譴責和聲討,紛紛要求米高效力的內地球隊及香港足總嚴懲,結果中甲球隊蘇州東吳即時與米高解除合約。 米高涉中國球迷“Bastards”(混蛋)、“Disaster”(災難)的言論,對中國球迷是極大侮辱和不尊重,不但傷害了中國球迷,亦損害了香港足球隊的形象。米高在不適當的地方發表了不適當的言論,並成功挑動部分港人與內地的對立。雖然米高事後公開道歉,聲稱是文化差異問題造成,並無冒犯中國球迷之意。令人失望的是,不少香港媒體及網媒卻側重報道米高遭內地網民“網暴”、“歧視”等,卻沒有從事情的根本起因去批評始作俑者,或許又是“軟對抗”的一種手段。 作為職業運動員,米高理應成為球迷和青少年的榜樣。然而,他卻在國際公開場合使用侮辱性語言,不但是對其他球迷的漠視,更嚴重違反了國際規例,影響極壞。今次事件,暴露了運動員在賽場內外的言行問題,做錯了事就應承擔責任和後果,不能以一句無心之失輕輕諉過。 易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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