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府呈網約車規管立法建議(中新社) 規管立法建議出爐 網約車車齡擬不超過七年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十五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的立法建議,涉及網約車車齡不超過七年、網約車司機許可證有效期五年等,立法會將於十八日舉行會議討論。 根據文件,司機規管方面,所有網約車司機必須領有網約車司機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如符合相關要求可獲續期,次數不設上限。司機須年滿廿一歲,並須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一年、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以及在提供服務前通過指定考核和完成職前課程。 車輛規管方面,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不得轉讓;如符合相關要求,可獲續期不多於五年。在申請許可證時,車齡不得超過七年;車輛須每年通過車輛檢查。 平台牌照五年有效 在對平台的規管上,所有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必須領有網約車平台牌照。牌照有效期為五年,可續期但不得轉讓。運輸署會就平台持牌人的服務表現作中期評核,以決定是否延長其牌照有效期。 而持證網約車只可經持牌網約車平台提供載客取酬服務,不得在街上直接接載非預約乘客。網約車可向多於一個網約車平台註冊,並接受由不同平台安排的行程。 根據現行法例,七十歲或以上人士在申請任何種類汽車的正式駕駛執照時,須提供體格檢驗證明。政府早前已檢討,建議將商用車輛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七十歲調整為六十五歲。 至於網約車數量方面,政府認為,需對網約車數量實施總量控制,但考慮到社會各界意見紛紜,現階段會先聚焦通過修訂主體法例確立規管框架。明年上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和釐定牌證條件時,處理有關網約車數量的具體規管安排。政府目標今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修訂,訂明原則性事宜,並爭取於本立法年度內完成審議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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