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檢視規劃的士政策解決搭車難 議員促當局兼顧監管業界生計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議員梁孫旭表示,近日議員辦事處收到多位電召的士司機來電,反映承批公司將預約等候時間由十分鐘調為三十分鐘,並要求司機前往遠程接載預約單;有關調整增加空車時間,直接增加營運成本。希望當局履行監督職責時,能與承批公司磋商優化方案。建議政府檢視的士政策,既要解決搭車難的情況,也保障司機權益和職業健康。 預約延時接單量減 審計署早前公佈《對特別的士服務的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交通局遵從報告的意見及建議,要求承批人於限期內整改。 梁孫旭指出,根據批給合同的運作流程,對預約乘客需要在上車前三十分鐘內通知乘客上車地點、時間及車輛資料。有特的司機反映,三十分鐘的時間較長,導致完成一張訂單需要耗時較長時間,令接單量減少,也影響收入和乘客的預約。 乘客棄單變 “白做” 梁孫旭表示,自審計署公佈相關報告後,交通局已要求承批公司作出多項整改,包括上車時間前至少三十分鐘向司機派發預約單,以及不能僅限在一點五公里半徑範圍或特定範圍內才作配車的安排,有關整改或引致路面上可供電召的士減少,也影響司機的收入。特別的士司機需承擔車租和油費等支出,一旦乘客棄單會令司機 “白做”。司機為求生計付出更多的工作時間換取收入,影響職業安全。 梁孫旭認為,從履約的義務和監督的職責,承批公司及交通局責無旁貸,但客觀上,本澳近年訪澳的旅客數量節節上升、口岸增加,各類的士嚴重供不應求,加上的士網約未成熟,導致的士服務未能配合社會發展需要,引發居民及旅客對的士服務的不滿。因此,審計報告揭示的是交通局和承批公司在監督和履約所存在的問題,沒有深入分析整體的士的規劃和客觀情況。實際上,特區政府應從總體檢討和規劃,因應客觀情況優化的士數量和服務方式,以緩解居民和旅客搭車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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