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互免簽17日生效 【中新社北京十日電】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十日通過社交媒體平台官方賬號發佈消息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互免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將於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生效。 根據協定,持有效的中國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和馬來西亞普通護照人員,以休閒旅遊、探親訪友、商務活動、交流訪問、私人事務、醫療、國際運輸(機組人員)為目的,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停留不超過三十日,且每一百八十日累計停留不超過九十日,可免辦簽證。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單次停留逾三十日或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定居,或者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准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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