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允遠程會議 禁穿着使用攻擊挑釁內容衣物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大會昨以緊急程序一般性及細則性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案。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介時表示,考慮到疫情情況,經立法會主席許可,全體大會和委員會可透過遠程方式召開會議;並參考各地議會慣常做法,在會議舉行期間,禁止穿着或使用含攻擊性、政治挑釁性內容的衣物。 何潤生表示,章委會建議優化《議事規則》第四條(義務)內容,以適當反映議員須在全體會議和所屬委員會的會議上提出意見和建議,並規定其須於每個會期結束後十五天內提交工作報告。 加強議員履職培訓 何潤生稱,配合《議員章程》修改,完善章委會權限行文,新增該委員會得以為維護立法會的聲譽和尊嚴而介入,以確保全體議員遵守相關規定及立法會主席的權責。 考慮到在新冠疫情期間所出現的情況, 建議經立法會主席許可,全體大會和委員會可例外地透過遠程方式召集會議,所需電子設備由立法會提供;建議規定執行委員會組織議員開展培訓和交流活動,以加強履職培訓;落實《電子政務》的規定,建議立法會會議的召集可透過電子方式作出,並按規定提前在立法會網頁公佈,同時允許委員會召開僅討論工作安排的內部會議,並僅通知委員會成員。 維護尊嚴有效運作 何潤生並稱,考慮立法會作為莊嚴的機關,經參考世界各地議會的慣常做法,認為在議會上所進行的事宜討論應以尊重和莊重的方式為之。因此,將相關的內容引入《議事規則》 以進一步確保議會的良好運作,包括建議:在會議舉行期間,議員禁止使用含有攻擊性或政治挑釁性內容,或有損立法會尊嚴的衣物、牌、旗幟、標語或其他物品。所引入的內容並不會觸及議員的權利,正如《議事規則》 和《議員章程》中已明確規定議員可表達任何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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