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議會運作 落實“愛國者治澳” 立法會昨緊急程序通過修改《議員章程》和《議事規則》,有助提升議事工作質量與效率,優化議會運作,更好地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築牢保障國家安全與維護政治忠誠防線。 《議員章程》與《議事規則》,一部管議員的權利與義務,一部規範議會運作特別是立法工作的程序與規則。總結特區立法會廿六年的運作經驗,特別是配合近期完成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會選舉法、就職宣誓法等,議會自身優化這兩部綱領性文件,很有必要。 澳門正全力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加快行政法律改革,推進良政善治。立法會的關鍵角色及重要功能,無可替代。加強規範、優化程序,努力破局,大勢所趨。修改後的《議事規則》,大體保留沿襲多時的做法,議員主要權利不受影響;允許在特殊情況下舉行遙距會議,符合社會發展形勢;閉門會議有規有矩,合情合理。議員作為立法者,豈能帶頭破壞規矩? 新修改的《議員章程》,對立法議員責任義務更明確,要效忠特區,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踐行“愛國者治澳”原則等;也保障議員的“陳述權和辯護權”。符合澳門“一國兩制”新實踐中立法會議員職務的應有角色定位。 立法會是莊嚴的議政場所,議員須盡忠職守,廉潔奉公,也有責任維護立法機關的尊嚴,確保立法及監督等職能高效發揮。早年,有些地區的所謂代議士持着“刑不上大夫”的特權,開會時搗亂、搞破壞,展示具政治挑釁性的物件;出言不遜,甚至向議員、官員施襲;肆意離席,動輒“拉布”,企圖拖垮議會、阻礙施政、撕裂社會。代價之嚴重,記憶猶新。澳門未至於這惡劣形勢,但不能不防,立法會亂不起,澳門亂不起。 修改《議事規則》和《議員章程》,對未來立法會選舉關於候選人資格、選舉流程、議員問責等方面,也有諸多啟示。包括嚴格候選人資格審查、完善選舉流程規範、加強選民教育,以及強化透明度和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參與監督等,全力保障“一國兩制”事業在澳門行穩致遠。 夏 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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