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宣傳期至今已有十三宗涉競選宣傳的個案通報 禁宣以來選管會接十三個案 競選宣傳品要求分三類報備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選管會主席盛銳敏表示,六月廿七日禁止宣傳期開始至今,選管會自執法單位收到十三宗與競選宣傳有關的個案通報,包括違規宣傳及涉嫌抹黑等,選管會高度關注,持續嚴肅跟進,並處理中。 選管會將與各執法單位保持密切聯繫,監察所有有可能出現的違規或不法情況,如有發現必嚴肅處理及跟進。認為目前雖有些許個案,但大部分候選組別及公眾都有響應選管會守規矩的呼籲。至於網上近日出現針對某候選人的洗版式言論,選管會不評論具體個案。 宣傳品勿涉利益 競選宣傳品方面,盛銳敏表示,待獲確認接納候選名單正式公佈後,各參選組別可就打算在競選宣傳期向公眾派發的宣傳品作報備。選管會將要求選團分開三類物品報備,一是在宣傳期間派發的宣傳品,二是在集會期間向參與人士派發的物品,三是協助競選工作的人員在工作過程用到的物品。須將相關物品清單、數量、價格報備。選管會強調大原則是各組別派發宣傳品時須要留意派發的物品會否涉及提供利益,如果選管會與廉署審視報備的物品時發現涉及福利性質,選管會將提示相應組別。 選管會建議適宜派發的物品應集中在競選宣傳目標,而非利益。傳統意義上的競選宣傳小冊子、單張都無問題,手搖旗、手搖扇、普通的細紙巾、筆,也無問題,亦可印有組別的編號、名稱、標誌。但派發過程中,不適宜以組合式禮品包方式派發。選管會呼籲各組別認真及完整報備宣傳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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