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者是你 你可以改寫自己的人生故事。 真的嗎?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句話時,我覺得這是句毫無意義的心靈雞湯。我如果真的能改寫,我就直接寫下買六合彩頭獎中獎,然後辭職環遊世界的爽文情節了。 儘管我撰寫不出飛黃騰達,但我又確實是自己人生故事的第一敘事者。波伏娃說過,每個人都沒有一個真正的“人生意義”,相反,我們的意義,是通過一次次自己的選擇創造出來的。我們並非一串客觀事件的必然結果,而是透過有意識的選擇,讓我們成為了今天的我們。 一位好友分手了。我們幾個朋友勸慰她時,都有各自不同的角度。朋友A會說:“不要再想了,就當成大家都是好人,只是現實太大困難了,這樣不好嘛,讓時間沖淡一切就好了。”朋友B會說:“男人都不可靠,趕緊去做運動做美容,做個閃閃發亮的自己,讓他後悔去吧。” 同樣的故事,有人選擇不回顧,直接繞路往前走。有人選擇把前任當成白月光,午夜拿出來怨恨結局的悲劇。也有人把曾經的甜蜜,當成自己人生路上的充電寶,回顧一下曾經的美好,又繼續往前探險了。 經歷雖然都是客觀存在的,但如何選擇素材,如何寫就自己的故事,確實由自己來定義。阿德勒的《被討厭的勇氣》說:“我們並非因為自身經歷中的刺激——所謂的心理創傷——而痛苦,事實上我們會從經歷中發現符合自己目的的因素。” 面對痛苦,你還可以當個“戰勝者”,那些殺不死你的,反而讓你更強大。相反,陷在受害者心理中,把自己的不幸都歸因於外界,反而會永遠受過去所困,永遠無法釋懷,無法獲得幸福。 眼淚是真實的,痛苦也是真實的。我們雖然無法決定故事的開頭,但選擇把對方當成NPC、絆腳石還是充電寶的權利,永遠在自己手中。這,就是我們改寫故事的方式。 木 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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