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嘢 午間茶敘,朋友問我今日寫乜嘢?我隨口答道:“寫嘢。”弄得他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而事實我確實是寫“野”。如果以廣府方言說,這個“野”字應加口旁而為“嘢”。 “野”的範圍很廣,一般指離城市較遠的地方。《詩 · 邶風 · 燕燕》:“之子于歸,遠送于野。”這野是指郊外。南朝 · 齊 · 謝朓《新亭渚別范零陵》詩:“雲去蒼梧野,水還江漢流。”看來“野”有很豐富的物資,如《樂府詩集 · 雜歌謠辭四 · 敕勒歌》:“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可見“野”甚麼都有,成為物資的寶庫。廣府方言把它加上口旁,“嘢”便泛指物品。清曼殊室主人《班定遠平西域 · 軍談》:“我哋又有事,何不唱幾枝嘢,助吓酒興呢。”看來“嘢”不但指實物,連歌曲都列入“嘢”的範圍。 《爾雅 · 釋地》談到“十藪”:魯有大野,晉有大陸,秦有楊陓,宋有孟諸,楚有雲夢,吳越之間有具區,齊有海隅,燕有昭餘祁,鄭有圃田,周有焦護。 上古時代人們特別重視大山、大川、大澤,是因為山川澤藪蘊藏着大量的生產資源(嘢),而且以為山川澤藪能積聚風雲,因此被視為祈求風雨定息災害的大神。早期地理著作如《禹貢》、《淮南子 · 地形訓》、《周禮 · 職方氏》等,都以五方九州或十國為座標,列舉各方各州的大山、大川、大澤,由此形成五嶽,分佈於五方;四瀆分佈於四方;九鎮(九座大山鎮守於九州);九藪分佈於九州。 應補充的說那個“野”字,其實普通話謂之“東西”,這是一個方向名詞,亦等同廣府話之“野”,一理也。 冬春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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