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常會簽署《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法案意見書 醫械監管法一常會簽意見書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一時半續開會,完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法案的討論並簽署意見書,將呈交立法會全體會議排期細則性審議及表決。 一常會主席李靜儀、秘書宋碧琪會後表示,政府接納一常會意見,包括就清晰醫療器械的定義、分類及處罰制度等方面修改法案文本。其中,法案最初文本建議將非法供應醫療器械罪納入刑事行為,新文本則修改為行政違法行為。 醫療器械分類上,法案建議按醫療器械的風險分為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高風險及高風險四個類別,並因應低風險及中低風險醫療器械實施備案制度,中高風險及高風險則依註冊制度。 另外,新文本亦清晰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通報及報告與上市後評價、擔任醫療器械技術主管的要件等,以及明確現時流通的醫療器械在過渡期內的註冊和備案規定,讓業界能更好適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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