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品存運管理不容小覷 隨着去年底港珠澳大橋人工島燃料中途倉建成,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搬遷以及相關危險品運輸和車輛停放問題,引起業界和議員關注。本澳危險品種類和數量續增,加上地小人稠,不規範的管理隨時為城市和居民帶來災難,有效可行的法律工具和監管辦法,以及建設安全可靠的儲存設施,很有必要。 二十二年前青洲易燃物品中途倉爆炸,暴露了中途倉管理零散、設施不全,甚至霸地為倉等危情。更大問題是中途倉與民宅混雜,一旦發生事故,居民生命財產難保。民間曾多番要求撤走中途倉,政府也承諾“一定會搬”,但礙於土地等問題,青洲中途倉只能遷至附近。雖增加了消防系統,當局亦訂定嚴格規條,儲存數量有限制,解決了管理鬆散。但始終與民宅相鄰,沒有緩衝區,險情常在。直至近年,政府在港珠澳大橋人工島建設中途倉,才見曙光。 隨着城市發展,輕工業生產、商業活動和日常生活中,不同種類的危險品使用量增加,政府曾有計劃在路環興建危險品儲存倉,但惹來爭議。近年,鄰近地區的危險品爆炸事故偶有發生,讓人認識其高度風險,須慎之又慎。 除了倉庫建設,政府也從法律法規着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前年生效,明確定義危險品,並建立危險品監管及預防制度,界定及分類危險品,設立處罰制度等。但是燃氣與危險品兩大“炸彈”的管理、運輸、車輛停泊等難題,一直未有妥善和明確的處理方案。 危險品管理複雜,政府除了須要加緊規劃危險物品儲存倉的用地及周邊的消防配套,制訂事故應變預案,進一步研究石油氣等燃料與危險品的統一管理和儲存。未有永久儲存場所時,更須為運輸、車輛停泊和駕駛人員安全意識培訓等制定相應措施。危險物品管理關乎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涉及專業性,除靠當局的嚴格監管,更需要廣大業界人士共同努力和配合,才能為社區和行業運作提供足夠的安全保障。 夏 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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