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某某因詐騙罪和拐賣兒童罪被判刑(視頻截圖) 桂女賣子打賞主播 【本報訊】據央視網六日消息:一九九九年出生的黃某某,幾年前從廣西老家來到福州後,沒有固定職業,靠打零工謀生。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黃某某因涉嫌詐騙,被人向公安機關舉報。在詐騙案偵查的過程中,警方發現,黃某某竟然接連賣掉了自己的兩個親生子。 自身為被收養孩子 據悉,黃某某自身也是被收養的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親對她的教育、關愛偏少,對於她青春期的知識教育幾乎空白,導致她早早地離開了家,獨自在外面流浪。 二○二○年十月,二十歲出頭的黃某某在福州市某醫院生下了一個男嬰。初為人母,黃某某並沒有喜悅。孩子的爸爸不知道是誰,自己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有人向她提出,可以通過賣孩子的方式解決她現在的困境。 出院後,黃某某暫時帶着孩子,回到了自己的出租房內,房東魏某得知她打算賣掉孩子換錢,就將自己的親戚李某介紹給了黃某某,最終李家出價四點五萬元將男嬰買下。 第二個兒子出生幾天後也被黃某某以三點八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中介。獲得的錢款,黃某某全部用於打賞遊戲、買衣服等揮霍。 二○二二年四月,警方先後將兩個被販賣的兒童解救出來,送到了當地民政部門。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警方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某某涉嫌拐賣兒童罪、詐騙罪,被告人李某、魏某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向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判囚五年二個月 二○二四年七月八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黃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李某、魏某,犯收買被拐賣兒童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及有期徒刑七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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