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駕駛 上期提過,在本澳可以把導航系統作爲交通燈的計時器。而修訂中的《道路交通法》雖然禁止駕駛時使用手機,但使用導航系統除外,所以此舉並無違反法例。惟駕駛時若經常看導航系統,也會造成危險。 最近羊城即發生一宗涉及駕駛時使用手機的嚴重意外,一名六旬男子駕駛時因分心看手機至車輛失控,釀成三人死亡三人受傷。可見駕駛分心,後果可大可以。根據有關方面測定,當一輛汽車以時速六十公里行駛,駕駛者若分心看一下手機,雖然僅僅三秒,但車輛已行走了約五十米。也就是說,這五十米距離相等於無人駕駛,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除了分心看手機外,個別駕駛者也會做出一些罔顧安全的行爲,有人在駕駛途中爲了檢拾跌在車內的充電寶或手機,亦有人調較導航線路,以致發生意外。 爲了杜絕這類意外,駕駛者首要在出發前調較好導航系統的路線,避免中途調較,倘眞有需要,也要找到一個安全地點停下來再操作。至於駕駛時有物件掉落,也應待安全停車後方檢拾。 回說本澳的交通燈,倘能加裝計時器,駕駛者也毋須以導航系統代替,行車更安全。另外値得留意的是,外賣車手或的哥,駕駛時宜集中精神,盡量避免分心“接單”,共同營造安全的駕駛環境。 秦 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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