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何太急? 連日來,民航局關於充電寶的“新規”引發線上線下討論不絕。民航局早前宣佈,自六月廿八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這個規定落地之快,讓很多乘客壓根沒反應過來。 經過幾天磨合,部分航空公司在購票時就將新規資訊發送給乘客,做好提醒。上海虹橋機場、浦東機場等針對充電寶推出最長七天的免費暫存服務,也為乘客提供充電寶快遞服務。但從“使用者視角”,不少網民直言:新規何太急? 民航局這次出手,事出有因。今年飛機上充電寶冒煙起火的事故多得嚇人:五月底,南航某航班剛起飛,就被冒煙的相機電池和充電寶逼得返航;六月中,一架從舟山飛揭陽的飛機也因為這個原因被迫緊急降落…… 安全無小事,但“惟3C是求”的審核標準卻讓人無所適從。新規對UL、CE、PSE等國際權威認證視而不見,不禁要反問,3C篩選出的只是“更新的充電寶”,而非“更安全的充電寶”。用今天的標準審判歷史產品,本質上是讓消費者為監管的滯後埋單。政策從推出到落地的“極限時差”,更讓人措手不及。通知六月廿六日發佈,六月廿八日執行,出差人士前腳帶着充電寶飛出去,返程就被攔在安檢口,機場變成了充電寶的“墳場”。 毋庸諱言,透過此次新規,可以窺見充電寶行業長期以來存在的監管盲區。安全是底線,疏忽不得。但這是需要科學制度設計、細化實施流程、明確監管職責來保障的。讓規則帶着“溫度”落地,才是公共治理的真義。 千 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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