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淵明的“五斗米” 彭澤縣農業作物為一年二三熟,總產量很大。以一年種植兩季水稻計算,假設陶淵明那個時代水稻單季畝產為五百斤(今天是六百多斤),一年畝產一千斤,三百畝一年就能產出三十萬斤水稻。按照一般稻穀出米率為百分之七十計算,可得大米二十一萬斤。二十一萬斤大米,至少可以解決四百人一年的主食問題。對陶淵明一家而言,這是一筆不少的財富。在封建時代,擁有三百畝良田的免費使用權,大概相當於一個中等地主家庭的土地規模。 三頃土地,陶淵明並沒有全部種植水稻的打算。他的想法是,全部種上高粱,用於釀酒,供他飲用。在他妻子的堅決反對下,達成妥協:拿出五十畝種粳米水稻,用作家人口糧;其餘二百五十畝種高粱,用於釀酒。五十畝種粳稻,可年產大米三萬多斤,是五六十人一年的主食。二百五十畝種植的高粱,全部用於釀酒,陶淵明這是開酒廠的架勢。 陶淵明雖然只做了八十多天的彭澤縣令,但是從當年中秋前後到十一月,水稻、高粱正好一熟。水稻以畝產五百斤計算,可得大米一萬七千五百斤;高粱以畝產四百斤計算,可得十萬斤高粱。陶淵明時代還沒有發明蒸餾技術,生產的是濁酒,按照百分之四十的出酒率計算,可產濁酒四萬斤。把它倒進一個池子,陶淵明可以在裡邊游泳了。 綜上可知,陶淵明的“五斗米”,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是一筆巨大的財富,足夠一二十口人的家庭過上富裕的生活。陶淵明只是由於不願意向督郵彎腰行禮,便毅然捨去這“五斗米”,除了文學誇張的需要,還有一個現實的原因:陶淵明不是普通百姓,他是士族子弟,簪纓世家,他的祖上曾經很闊——曾祖父是陶侃,官做到晉朝大司馬! (二之二) 亞 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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