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之基築牢港澳繁榮之廈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昨日上午在香港出席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五周年論壇時致辭,深刻闡述了香港國安法作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守護神”的重要意義,是“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二○一九年“修例風波”中,香港街頭暴力肆虐,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法治根基搖搖欲墜。關鍵時刻,中央果斷出手,於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頒佈實施香港國安法,一舉扭轉危局。夏寶龍在致辭中強調,必須牢記“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始終保持警鐘長鳴。這部法律針對的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 法律實施五年來,香港社會秩序迅速恢復,法治權威重新樹立。截至本月中,香港警方共拘捕三百三十二名涉嫌違反國安法者,涉國安罪行顯著下降。曾經動盪的街頭恢復往日安寧,居民安心工作生活。香港國安法如同定海神針,穩住了香港這艘在風浪中飄搖的巨輪,讓“東方之珠”重新煥發光彩。正如夏寶龍所指,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好法律,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好法律,是保護香港市民福祉和外來投資者利益的好法律。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僅為香港帶來了穩定,更為繁榮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夏寶龍在致辭中深刻指出,保國安就是保“一國兩制”和香港繁榮發展,香港由治及興之路必將越走越寬廣,這一論斷在香港近年來的發展過程中得到了充分印證。 夏寶龍致辭特別強調香港國安法帶來“五個有目共睹”的變化,其中行政主導體制順暢運行與法治體系完善的論述,在澳門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鏡像對照。澳門自二○○九年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以來,逐步構建起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法》、修訂《司法警察局組織及運作》等重要法律、法規,雖未經歷香港那樣的激烈動盪,卻以“預防性安全”思維築牢制度防線。這種差異背後是兩地不同的歷史軌跡:香港國安法是應對“修例風波”的危機回應,澳門國安立法則是基於“小而精”社會特徵的未雨綢繆,兩者共同證明了國家安全立法“因時制宜”的實踐智慧。 港澳兩地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的差異化路徑,香港憑藉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成為國家雙向開放的“超級聯繫人”;澳門則通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探索經濟適度多元。這種“香港金融+澳門平台”的互補模式,在“統籌發展和安全”框架下,正演變為“一國兩制”實踐的新形態。 事實證明,港澳兩地以不同經驗詮釋着同一個真理,在國家安全的堅實保障下,香港和澳門必將充分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續寫更多傳奇故事,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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