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建業(左三)率官員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案 旅社導遊法明年二月生效 首五月巡查檢舉九過界導遊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案,預計明年二月一日生效。多位議員關注打擊黑導遊,旅遊局長文綺華表示,當局通過主動巡查,與導遊業界建立通報群組並派員跟進,發現黑導遊除了內地外,亦有其他國籍;今年一月至五月共巡查六百四十次,成功檢舉九名過界導遊。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下午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法案,會上討論逾兩小時,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文綺華等列席會議。 加強跨境打擊黑導遊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宇滔關注小語種導遊問題,促加大力度及加強跨境打擊黑導遊,不要濫用輸入制度,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並做好本地人員培訓。 文綺華表示,當局兩年前與大灣區建立旅遊執法機制通報機制,最近由珠海牽頭與粵西地區建立旅遊執法機制,希望做得更好。開拓新的旅遊市場,在緩衝期間需要相關語種導遊,待本地導遊承接後,外僱導遊會陸續退場。 現時本澳有一千八百五十三名持牌導遊,其中三十名為輸入外語導遊,以韓語最多,其次為泰語;現時韓國為訪澳海外旅客最大群組,今年首四個月已升兩成,反映相關外語導遊需求大。 文綺華強調,新法生效後,在輸入外語導遊方面會繼續嚴謹把關。 入琴發展需通過磋商 梁孫旭關注利用橫琴為旅遊業包括導遊業拓寬業務及就業空間,戴建業表示,當中牽涉內地市場准入問題,需要由內地發出相關牌照,本澳會爭取內地對澳門旅遊業包括旅行社、導遊逐步開放市場,但強調需要通過磋商。 法案規範旅行社技術主管的要求,林宇滔提出獨立表決該條文,指技術主管只須符合法案提出的三項要件其中一項,尤其“屬相關公司的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且具不少於連續三年的旅行社工作的專業經驗”,容易成為漏洞。他亦收到業界信函反映此舉會令旅行社負責人或股東自行擔任技術主管。 戴建業強調,並非放寬專業資格,條文所規範的人員並非旅行社普通職員能擔任,認為競爭激烈下,“老闆唔會隨便擺一個人,隨隨便便叫佢經營三年,令到佢可以做技術主管”,認為條文已兼顧考量。 林宇滔對政府的回應表示遺憾及失望,認為此操作並無推動旅行社技術主管的專業發展,於獨立表決中反對有關“技術主管”的條文。 資料入庫監管有依據 此外,法案建議旅行社最遲須在旅程的團員抵澳前十二小時,將團員、行程資料及導遊編號等資料輸入旅遊局的數據庫。議員高天賜、梁孫旭、林宇滔認為應有彈性處理機制。文綺華稱,政府聽取業界意見後縮短至出發前十二小時,認為有關要求令局方抽查及監管更有依據,輸入資料如旅行團的組成、行程,待局方實地抽查有否真正來澳、有否偏離行程、識別導遊等,對比現行監管是更為優化的手段;又強調團員資料並非細緻到涉及個人資料,只需輸入人數、來自的國家或省份等,已滿足監管需求,相關資料庫由旅遊局監察處跟進。 法案建議旅行社須提供擔保和購買保險,高天賜關注按金將來會否調升?文綺華表示,法案沿用過往行之有效的方式,與國家做法一致。預計按金不會大幅度以倍數調升,料屬輕微調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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