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淵明的“五斗米” 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是,一般人對“五斗米”三字的理解,未必是正確、準確的。以筆者本人為例,在很長時間裡都以為“五斗米”是極其少,指俸祿不多,可以拿“仨瓜倆棗”替換。 最近因為要寫篇關於陶淵明的文章,對這個問題稍微做了些調查研究,這才發現自己從前的理解是錯誤的,至少是不準確的。 首先,陶淵明所說的“五斗米”不是月薪,更不是年薪,而是日薪。度量衡單位古今有變化,斛斗升的具體容量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陶淵明生活的晉朝,一斗米約等於今天十二點五斤,六點二五公斤。也就是說,陶淵明做彭澤縣令,一天可得三十一點二五公斤稻米。普通青壯年男性,一天三頓也吃不了一公斤大米煮的飯。也就是說,陶淵明的縣令稻米日收入足夠養活三十多個壯漢。陶淵明先後娶過兩位太太,一共五個孩子,七口之家而已。婦女兒童飯量有限,一天根本吃不了一公斤。即使加上三五位長工傭人,也是綽綽有餘。跟陶淵明時代相近的學者何胤說自己家,“月食四斗米不盡”。而陶淵明一天就有五斗米收入! 其次,陶淵明的薪水不是只有稻米。晉朝官員的薪水發放是錢穀混合形式,除了稻米,還有錢幣。陶淵明做縣令的薪水,錢幣部分是月薪二千五百文,即日薪八十多文。錢幣的古今換算是一件複雜的事情,按照糧食兌換情況計算,二千五百文可以購買二十五斗稻米。相當於陶淵明五天的米俸。錢幣薪水,至少可以解決陶淵明一家醬醋油鹽茶之類的日常開支吧。 最後,陶淵明做縣令收入的最大頭是公田收入。公田三頃,即三百畝良田。彭澤縣在今天江西省九江市,亞熱帶季風氣候。 (二之一) 亞 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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