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警局呼籲:《二○二五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聲請程序即將開展,提供虛假聲明或不實資料須負刑責。 司警局:提供虛假聲明須負刑責 【澳門日報消息】司法警察局訊:初步未符合《二○二五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發放資格的澳門居民,如屬相關行政法規中列明的可視作身處澳門的八類理由,則可自二○二五年六月十八日起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經當局審核及計算後,若符合資格,將獲發放款項。 司法警察局提醒,不論以何種方式向社會保障基金提交聲請,相關證明文件均須接受審核。此外,如故意提交虛假聲明、不正確或不實資料,使用偽造文書,盜用他人身份,或以其他非法手段獲取現金分享款項的行為,受惠人除了須全額退還不當取得的款項外,還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呼籲居民切勿以身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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