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局昨為六個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舉行公開開標 ![]() 標書要求優化停車場電子及無感支付系統 十二公司競投十一標書獲接納 六公共停車場經營批給開標 【澳門日報消息】交通局昨早為六個公共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舉行開標會議,共收到十二份投標書,其中十一份標書獲接納,一份因“自願放棄”原因不獲接納。經開標委員會審議,十一家參與競投的公司被接納,提出每三個月的基準回報金介乎一百零六萬八千澳門元至三百五十萬澳門元不等。 需設無感支付系統 開標會議昨早九時半在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多功能室舉行。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張學寶受訪時表示,是次公開競投的六個公共停車場包括何賢公園停車場、馬六甲街停車場、望善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永寧街停車場及河邊新街停車場,合共提供一千一百一十九個私家車泊位和一千七百七十二個電單車泊位。批給期為六年。承批實體除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經營和管理,還需優化場地和設施,包括設置支援本地金融機構的無感支付和掃描支付系統、安裝智能燈光設備、加強安全監察、設置電動車停泊區的意外支援警報系統及部分停車場的電梯更換等。判給標準除考量競投公司所提出的基準回報金外,亦會就競投者提出的經營計劃、設施、系統及設備的供應及安裝的投資計劃方案、駐停車場本地人員比例,以及投標者停車場管理及經營經驗作出評分。 卅宗違反義務被罰 另外,交通局制定的承批規則已明確承批公司需遵守的義務,違反者將受到處罰。自二○二四年到今年五月為止,共對三十多宗承批公司違反義務的行為作出處罰,包括涉及人員不足或錄影設施未能提交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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