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 (中央社) 柯文哲再延押兩月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台北市地方法院連月審理“京華城案”,今年一月、三月連續兩次裁定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及同案人員羈押禁見,五月廿七日裁定柯文哲等人自六月二日起延押,柯文哲等人不服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駁回。 台北地方檢察署日前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容積獎勵、侵佔政治獻金等案,去年十二月廿六日偵結,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並對柯文哲求重刑計廿八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柯文哲表示不認罪,否認檢方指控的多項罪名。 台北法院於今年一月多次開庭,最終裁定柯文哲等四人全部羈押禁見,並於今年三月廿八日裁定,自四月二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滿,法院五月廿七日開庭裁定,柯文哲等人自六月二日起再延長羈押兩個月,並停止接見、通信。 民眾黨批裁定荒謬 柯文哲等人不服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日稱,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交互詰問,抗告所稱所有重要證據已調查完畢從而無羈押的原因並不存在,四人仍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嫌疑,駁回抗告。 台灣民眾黨今日發佈聲明痛批,此裁定荒謬至極,且自六月五日開庭後,整個六月皆未安排庭期,任憑審理進度停擺空轉,“只是想羈押柯文哲,視其基本人權於不顧”,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柯文哲,並妥適照顧柯的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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