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申訴方面,公職制度仍是受關注焦點。 行政申訴去年新立案近百五 完成調查百四宗 六宗加入“回頭看” 廉署去年年報顯示,去年在行政申訴範疇新開立的專案調查卷宗有一百四十六宗、全面調查卷宗一宗;連同上一年度轉入的案件,需跟進的專案調查卷宗共二百八十八宗,廉署完成調查並作歸檔處理的行政申訴專案調查卷宗共一百四十三宗,其中新加入“回頭看”清單中的案件有六宗,完成再度審查後被剔除名單的案件則有七宗。 文局採購程序欠規範 年報又摘要多宗行政申訴案例,如廉署在調查有關文化局“二○二二年聖誕·跨年音樂慶典”活動書面諮詢程序的行政申訴個案中,發現文化局與本澳六大綜合度假休閒企業商定合作,共識由後者承擔活動經費,但兩者未有訂立任何書面協議,雙方具體的工作或責任分配等皆缺乏明文規定,在與私人建立合作關係時忽略有關行政合同規定的適用;之後又將原應是由六大休企負責或聘用顧問公司統籌的活動服務採購工作,錯誤將私人採購活動當作公共活動開展,但同時又容許六大休企各派代表與文化局共同組成評標委員會甄選和評標,再加上在採購中欠缺規範申訴途徑的做法,全都與現行法律規定有所不符。廉署已敦促文化局深入認真檢討,尤其須注意適當選擇合作協議的形式、正確定位各種法律關係,以及確保採購程序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另有涉及教青局的行政申訴個案,廉署向教青局兩項工作提出改善建議,分別涉及語言訓練人員工作規範和學校工程及資訊設備採購資助監管,教青局已採納建議完善相關指引。 體旅局個案“回頭看” “回頭看”方面,其中一宗是涉及中國澳門龍舟總會向使用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開展龍舟練習的會員收取船隻使用費的做法不當,有違政府資助供集訓隊無償訓練。廉署“回頭看”調查發現體育局對龍舟總會申請資助過程粗疏,未有發現總會採購的半數龍舟作為公共資產用途。經廉署介入後,總會暫停有關恆常訓練計劃,體育局承諾檢視過往執行計劃情況,並作出優化。 另一宗“回頭看”是一名旅遊局人員投訴,已在一等高級技術員職級服務滿兩年仍未依法獲晉階,其中要求完成第二次平常評核等。 廉署經調查證實,行政公職局曾向旅遊局提供法律意見和認同處理。廉署稱,經抽查發現,現時不少部門會以對人員較有利方法處理人員晉級,例如相關人員僅在原職階服務時間內取得一次平常評核且“十分滿意”,即具備晉階及晉級的要件。廉署認為,現行法律並無明文規定須獲兩次平常評核方具晉升資格,廉署已要求行政公職局統籌協調,確保各部門統一執行相關制度,持續監督和跟進落實情況,並將個案列入“回頭看”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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