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戰去戰 以殺去殺 商鞅在中國歷史上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梁啟超把他列為中國六大政治家之一,實已成為公認。商鞅,即公孫鞅,名鞅,姓公孫,他是戰國時期衛國國君的後裔,所以又稱衛鞅。因為他後來被秦孝公封於商、於一帶,號商君,因而史稱商鞅。 他寫過一篇《畫策》,就是謀劃策略的治國方略。這種方略的基點是實行法治,推行強權政治,實施重刑政策,進行兼併戰爭,他主張對內使用刑罰,對外使用武力。他說:“神農非高於黃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適於時也。”他特別強調:“故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 以戰爭來消滅戰爭,以殺人消滅殺人,以刑去刑。的確,商鞅有這樣的睿智。揆諸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可以說是雄霸全球,先是在中國盧溝橋挑起戰事,繼而在亞洲東南亞一帶,席捲半個世界,莫謂“西線無戰事”,他竟偷襲珍珠港,戰火蔓延至美國,美國還以顏色,以戰去戰,在廣島投下原子彈,即時見效;以殺去殺,東條英機“殺”了,不管他是自殺抑或被殺,都是死於“以戰去戰,以殺去殺”的。 舉一反三,今天的政治狂人以加重關稅來對付中國,甚至歐盟,洋洋自得,不過中國人有句話:“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今後在“以戰去戰”、“以刑去刑”這話之後,可以添加一句“以稅去稅”矣。看看日曆,有初一必然有十五,歷久而不變。 冬春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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