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赤柱拘捕黃之鋒 涉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及洗黑錢 【澳門日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在赤柱拘捕一名廿八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四百五十五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傳媒報道,被捕人士為已解散亂港組織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他暫時毋須答辯,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八月八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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