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基層藥師協會至當局監察部門陳情 (中央社) 不滿當局放寬中藥商資質 台藥師團體籲彈劾主管官員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台衛福部門日前公告解釋令,讓中藥商等從業人員修習中藥課程達標後,就可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台灣基層藥師協會多位藥師今日到監察機構陳情,認為衛福部門未盡應有責任,忽視醫療安全與公共健康,監委應該糾正,甚至彈劾不適任的衛福部門負責人邱泰源及中醫藥司長蘇奕彰。 台灣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表示,中藥也是藥,只要藥品的原料、製造、販售都要受“藥事法”的約束,攸關民眾用藥安全,當局的管理也要依照藥事法,應由藥師管理。 違法擴大解釋 沈采穎指出,衛福部門的解釋令違法擴大解釋,把行政解釋令當成法律,無視中藥師經過嚴謹考試的專業管理,衛福部門若偏重商業發展考量,而忽視醫療安全與公共健康,恐有錯置自身角色之虞,背離衛生主管部門職責,希望衛福部門撤銷解釋令,監委也應依法行政,糾正、甚至彈劾不適任的邱泰源及蘇奕彰。 危害用藥安全 針對台衛福部門解釋中藥販賣資格爭議,台灣藥師公會五度集結於衛福部門抗議但均未獲得回應。藥師公會認為,新增的解釋已違反台“藥事法”規定中,中藥販賣、製造業應由中醫師或藥師駐店原則,恐將對用藥安全產生重大危害,公會雖多次透過各種方式陳情、溝通及協調,希冀衛福部門及中醫藥司能夠懸崖勒馬,撤回違法解釋。 |
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