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有罪? 旺旺中時傳媒集團總經理蔡旺庭日前出席在北京召開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致辭時表示,“我們就是中國人。”遭到台“陸委會”指控“配合中共對台統戰宣傳”,威脅要查處旺中集團,又一次引發台灣社會譁然。 台灣名醫、時事評論員沈政男表示,本次兩岸文化活動吸引台灣多位媒體人、政治人物及作家參與,期間有與會者使用如“中國台灣”、“感謝祖國”等措辭,質疑民進黨當局以“非政府所樂見”為由,欲以法律處分,形同將文化活動政治化,並認為這與數十年前威權時代的邏輯如出一轍。批評民進黨當局若僅因與會者言行不符當局立場就要遭受處分,違反言論自由,也將打擊兩岸正常交流。質疑民進黨當局,是否只有喊“台獨”有獎、去交流卻要挨罰?這形同威權時代言論審查。《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明確規定,為保障個人思想與言論的自由,任何人都不應因內心的信念或觀點而受到懲罰;並根據“罪刑法定”基本原則,唯有行為造成具體危害時,才能制裁,思想本身不構成犯罪。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秉持“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的立場,是對客觀事實的尊重,是對歷史和民族的擔當。台灣當局卻視為“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根本原因在於旺旺中時的立場與台灣當局推行的“台獨”路線背道而馳。民進黨當局企圖“以言入罪”,禁錮台灣民眾的思想,製造出符合“台獨”理念的“思想犯”,是民進黨鉗制言論和新聞自由的又一惡劣例證。 魯 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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