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村里長赴陸旅遊遭判刑 藍黨員:上訴捍衛清白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曾招攬嘉義村、里長赴陸旅遊,中國國民黨黨員林雪峰因涉嫌向團員宣揚“支持特定人當選”,近期遭判處四年徒刑。林雪峰今日表示,聚餐聊天提到支持的人選是人之常情,一定會上訴。 判四年有期徒刑 二○二四年台灣選舉前,台灣多地村、里長因曾經組團前往大陸旅遊,遭到檢方依違反“反滲透法”調查。二○二三年八月帶團前往浙江台州旅遊的林雪峰因此被嘉義檢方起訴,檢方認為其涉嫌在旅遊期間利用餐敘機會,向團員宣揚“支持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當選”等理念。 嘉義地方法院近期判決稱,依林雪峰涉及“反滲透法”、“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三年。 談鄉親人之常情 林雪峰今日表示,兩岸過去常交流,非只有選舉期間才有參訪活動,自己帶的團中,團員需支付一點六萬元新台幣團費,為一般行情價,沒有受他人資助。 對於談及選舉支持人選,林雪峰指,自己不認識所有團員,也不清楚政治傾向,因當時參選的侯友宜是嘉義鄉親,大家聚餐聊天提到是人之常情。 國民黨嘉義縣黨部今天指,案件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要求上訴以捍衛清白,黨紀處分需待案件判決確定再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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