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後的遠方 什麼是“遠方”呢?二○○九年,北京瓢蟲劇團改編了《遠方》作演出,導演曹克非跟香港編導馮程程有一段關於如何演繹該劇的書信往來。馮程程在郵件中問道:“劇名用‘Far Away’——遠方,對你來說,究竟何所指?”曹克非在回覆中提到:“我們劇組裡一位表演者的職業是記者,她在戲演出的過程中採訪了《遠方》的創作者以及現場觀眾,每次她都會問對方:遠方是甚麼含義?這個採訪也是戲的一部分。” 可見,《遠方》這個劇名的確為創作人留下夠大的懸念,因為我們沒法從劇中的“故事”讀到任何關於移民、郵寄或兩地情之類的內容。“遠方”既是劇作者Carly Churchill為讀它的、演出它的人所起的謎題,也是一個明顯的提示。這個“提示”正正讓我深刻地感到卓劇場在今天的澳門,搬演這部二十年前已進入華人世界的西方劇作(台灣的鴻鴻於二○○三年已執導過該劇),其實是找對了切入點。 作為一個國際視野有限的小城,對似乎不是馬上要面對、解決的問題,我們慣於處之泰然。對於沒有馬上發生在眼前的事情,人們選擇看不見。然而經歷了過去幾年來全球性的政經動盪、疫症影響,我們的日常再難以獨善其身,以為是看客,卻原來早已捲入其中,有個角色。 過去,即使發生在家後園的暴力,我們都可以像第一幕的對話那樣,對之視而不見或將它合理化。可是現在我們已快轉到劇本的第三幕,這些問題日益惡化,而且不得不置身其中。或者二十年前在澳門搬演這個劇本有些過早,但今天搬演此劇,可能是對的時機。二十年前我們安坐家中無視、輕視“遠方”,現在“遠方”已在家裡。今天的觀眾理應更容易理解劇中荒謬但現實的處境,問題是該如何演繹? (《遠方》不遠 · 三) 踱 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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