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穀防饑 困擾社會一段時間的現金分享如何派,日前終於有答案,照舊以現金發放而非消費券或卡,但新增需在澳一百八十三日的條件,當然也有不同的人士及情況是例外。公共措施或政策從來沒有絕對公平,順得哥情失嫂意,最重要大部分人同意或者受惠,小部分受影響的看一下如何補救或將影響降至最低,公共政策的核心就是如此。 澳門發放現金分享已經十七年,發放資格及方式一直沒有變,有身份證就得,只永久與非永久居民的分享金額有別。如何更好派發現金分享爭議一段時間,很多人明白,澳門當下的生活環境及物價,一年一萬元現金分享已非甚麼“大錢”,但若一家四口加起來即四萬,對生活有一定幫助,尤其基層家庭。 澳門生活不容易,就算中產,那一萬元使用亦變了。相信不少人不會再像從前般,隨便就拿來換新電話或去旅行,始終經濟、工作不明朗,澳門人有苦自己知。這麼多人不支持現金分享變消費券,說明“現金”的重要性,絕非消費券或卡所能取代。 實際兩者大不同,現金使用自由度高很多,可以交租、交補習費等,這些非消費的開支實在不少,而且積穀防饑也是一個選擇,“我連錢都冇,又點去消費呢?”這句網民留言代表很多澳門人的心聲。 強 生 hengut@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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