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寶雲
社保基金:虛假聲明騙款涉刑責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寶雲表示,若透過提供虛假聲明或資料,騙取現金分享,相關人士不僅會被追討已經收取的款項,並需要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社保基金在審核有關在澳門以外地方逗留視作身處澳門的聲請及所遞交的證明文件時,會按照法規的規定和過往審核“央積金”類似申請的經驗,嚴格把關。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第十二條也明確規定,如果透過提供虛假聲明或資料,騙取現金分享,相關人士不僅會被追討已經收取的款項,而且需要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當中包括可能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和詐騙罪。
|
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