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國勝 現金發放讓居民靈活使用 中總籲留澳消費撑經濟 【澳門日報消息】行政會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二○二五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現金分享計劃新設在澳條件,即要求去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一百八十三日,為照顧特定群體,三類人士獲豁免。與此同時,有八種理由而不在澳門的情況視為身處澳門。 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中總尊重政府有關的決定,相信政府是經過廣泛聽取居民意見,和綜合考慮而作出調整。其目的為完善現金分享計劃,所節省的開支,不是用於財政儲備,而是將會用作社會中最需要幫扶的群體和行業上。 現金分享計劃維持以現金方式發放,與去年發放的金額維持不變,即永久性居民每人一萬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六千元,並於今年七月十五日起發放。黃國勝認為,維持現金發放模式,有助緩解居民的燃眉之急,而且在使用上,居民有更大的靈活性。 冀忠厚營商穩物價 澳門經濟發展面對外部環境複雜多變,內部經濟結構處在轉型階段,經濟仍面臨較大的壓力。藉着現金分享計劃,中總呼籲有能力的居民盡量留澳消費,推動內需,齊撑經濟。黃國勝呼籲中總會員、工商界人士繼續秉持忠厚營商之道,維持物價的穩定;同時,商號可考慮推出更多優惠及宣傳推廣,吸引顧客二次消費,為推動經濟起到更大的疊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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