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國際稅改 港實施全球最低稅 【香港中通社二十八日電】香港立法會二十八日通過《二〇二四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在香港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新機制預計可由二〇二七至二八年度起,每年為特區政府帶來約一百五十億港元額外收入。 為應對數碼化經濟帶來的逃稅風險,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頒佈“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方案(BEPS 2.0)。“條例草案”是根據該方案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條例草案”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刊登政府公報,二〇二五年起實施。 打擊跨境逃稅 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表示,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反映香港堅定支持國際合作以打擊跨境逃稅,並保障香港的徵稅權。向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實施百分之十五全球最低稅後,國家和地區不能再只靠降低企業所得稅率爭取資金和投資。 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後,特區政府對在香港有效稅率不足百分之十五的受涵蓋跨國集團實體,可以優先徵收補足稅,將有效稅率提升至百分之十五。否則,有關補足稅可以由集團有經營業務的其他已實施BEPS 2.0方案的司法管轄區徵收,意味香港徵稅權將拱手讓予其他司法管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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