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增斌 ![]() 馬豐勝 內地兩“虎”被雙開 【中新社北京二十七日電】中國官方二十七日連打兩“虎”: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羅增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青海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豐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羅增斌家風不正 根據通報,經查,羅增斌違背“兩個維護”政治原則,政績觀錯位,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要求,干預插手行政許可事項;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目無法紀、政商勾連、毫無敬畏,通過親屬等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羅增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海口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馬豐勝脫貧不力 通報稱,經查,馬豐勝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牟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將權力異化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侵害群眾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資金撥付、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馬豐勝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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