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洩密獲刑六年 【本報訊】據央視網二十六日消息:從國家安全部了解到,近年來,個別涉密人員在離職後因保密意識淡薄、放鬆警惕,導致國家秘密洩露,給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涉密人員離職管理絕非個人私事,而是守護國家安全的關鍵環節,我們必須高度警惕離職洩密風險,築牢涉密人員離職保密安全防線。 高額“諮詢費”拉攏 涉密人員在離崗離職前的工作中,能夠接觸、知悉和掌握一定數量的國家秘密信息,依法保守秘密是應盡之責。 脫密期是涉密人員離職離崗管理的關鍵環節,指一定期限內,在擇業、出國(境)等方面對離職離崗涉密人員採取限制措施。 然而,個別涉密人員離職後罔顧國家安全和利益,將脫密期曲解為“限制自由”、“職場枷鎖”,甚至隱匿行蹤、逃避監管,最終墜入違法深淵。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現,某國有企業涉密崗位職工馮某退休後保密意識淡薄,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高額“諮詢報酬”拉攏,利用其與原單位在職人員仍有密切交往的便利條件,獲取我某重點行業領域核心涉密信息。最終,馮某被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人民幣。 遵守國家保密規定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明確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涉密人員離職須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離崗有據、交接有序、脫密有期”,切不可因人情關係或僥倖心理簡化流程。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國家秘密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任何洩密行為無論時隔多久、身處何地,都將受到法律嚴懲。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後要始終明確底線、紅線,時刻緊繃維護國家安全這根弦,不能以離崗離職為借口放鬆對自身的保密要求,不能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更不能充當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對我實施滲透竊密的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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