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遏非法工作罰七百三人 修改《廣告活動法》將公開諮詢 【澳門日報消息】議員李良汪書面質詢支援廣告及會展業界發展,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局長鄭曉敏回覆表示,特區政府為開展草擬修改《廣告活動法》的相關立法文件及諮詢文本工作,已向相關職能部門徵詢和收集修法意見,亦會適當參考鄰近地區在相關領域的最新做法。 特區政府將舉辦公開諮詢,諮詢期間將向廣告業界、社團、商會等各界收集意見,並根據公開諮詢意見和建議的分析結果,做好《廣告活動法》修法法案草擬工作。 法務局則表示,為優化營商環境,本屆政府除重新制訂《廣告活動法》外,亦會修改《文化遺產保護法》。該兩法案已列為今年法律提案項目,並會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基礎上,爭取於今年內完成草擬並送交立法會審議。此外,上述《廣告活動法》規定的特別情況外,就一般廣告內容無需部門預先審批意見。關於市政署就廣告准照申請人的廣告內容的技術意見諮詢,局方已和市政署建立溝通機制,可直接和申請人溝通,以便提供廣告內容的修改意見,加快行政效率。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工作,以保障居民的就業權利。勞工局強調,任何非居民在澳工作必須預先取得外地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或持有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的許可,又或符合《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四條規定的例外情況,否則即屬違法。 勞工局作為勞動監察部門,除在職權範圍內對不同行業採取措施打擊非法工作外,亦會持續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互相配合巡查,且會安排夜間巡查,以增強打擊非法工作力度和成效。 廢止十聘用許可 去年至今年三月,勞工局及各類聯合打擊非法工作的巡查共七百四十一次,因非法工作(包括過界、過職、黑工及自僱)而被行政處罰共有七百三十八人次,當中四百二十八人次為僱主實體,三百一十人次為非本地居民。當局亦對三個僱主實體科處附加處罰,合共廢止十個聘用許可,並剝奪相關僱主申請新聘用外地僱員許可的權利,為期六個月。居民倘發現任何行業存在非法工作,可向勞工局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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