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申請取消預約足球場被拒 廉署:善意合理處理退場租 【澳門日報消息】廉政公署昨日公佈一宗行政申訴個案,去年有投訴人向廉署反映,預約體育局足球場後因颱風預警,申請取消預約及退款被拒,廉署建議體育局根據善意、非官僚化及效率等原則,妥善地回應居民的合理訴求。 廉署公佈案情指出,去年投訴人向廉署反映,向體育局預約租用某天晚上八時的氹仔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戶外足球場,惟當天下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宣佈將於晚上十時改掛八號風球,投訴人考慮到返回途中有安全隱患問題,取消是次預約並向局方申請退款,但被拒絕。 經查,事發當天澳門於凌晨五時已懸掛三號風球,同日下午五時氣象局公佈將在晚上十時改掛八號風球,及後當局也按時正式發出有關訊號。 體育局向廉署解釋,相關體育設施購票守則規定,若懸掛三號風球導致露天體育設施地面濕滑,且使用者未有使用設施時,使用者可在限期內向體育局申請退款。但當天同時段同類型露天設施因地面材質特殊,未有造成濕滑,且屬正常開放狀態,局方才基於不符合上述規定而拒絕投訴人的退款申請。 廉署認為,考慮到氣象局已明確預告將在稍後時間改掛八號風球,往返途中確實存在安全風險,體育局宜在查明相關事實資訊後,根據善意、非官僚化及效率等原則,更為妥善地回應居民的合理訴求,確保公共行政工作的質量及成效。 體育局認同廉署建議,表示會重新審視該案及當天同類型退款申請,並作出退款,同時會檢討和優化相關體育設施的購票守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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