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警鐘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一則個人破產清算申請公告,被網民轉發到社交平台上,引發熱議。 網帖截圖顯示,申請人周某,女性,卅七歲,每月工資收入為四千七百八十四元,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十一萬多,但申報的債務總額高達二千五百四十四萬餘元,遠超可承受範圍。如此懸殊的對比讓人不禁對其債務真實性產生質疑。 然而,這並非孤例。據媒體報道,深圳一對退休夫妻因負債一點二億元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月收入僅一萬二千元卻背負上億債務的極端反差,讓“全民負債”話題再度衝上熱搜。 數據顯示,中國居民家庭債務佔GDP比重從二○○八年的百分之十八飆升至二○二二年的百分之六十二,遠超國際平均水平。負債主力從房貸、車貸延伸到消費貸、經營貸甚至“以貸養貸”,“負債潮”正在從年輕人向中老年群體蔓延。 當一點二萬月收入與一點二億債務的荒誕對比照進現實,它敲響的不僅是個人財務管理的警鐘,更是對全社會債務風險的警鐘。破產制度的存在,不是為了獎勵失敗,而是為了拯救人生。深圳夫妻的案例,既是對個人財務管理的警示,也是對法律與人性的一次拷問。個人破產制度到底是“救命稻草”還是“逃債工具”?值得深思。 千 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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