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由宣佈到實行僅兩個月 上世紀四十年代,多數派的印度教徒與少數派的伊斯蘭教徒,對立日益激化。全印穆斯林聯盟領導層眼看在印度成立地位平等的聯邦,可能性微乎其微,於是正式提出“兩民族論”,強烈主張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分家。歷史學家認為,穆斯林政團此主張其實是用威脅獨立,來換取印度西部穆斯林較多的省份獲得更多自治權。當時爭取印度獨立的聖雄甘地強烈反對分離思想,提倡建立一個統一的、不同宗教相互包容的印度;印度國大黨也出於政教分離的世俗立場,反對分離。殖民者英國最初構思的獨立方案,由印度教徒較多的地區組成印度斯坦,伊斯蘭教徒較多的地區組成巴基斯坦,同時保留不願意加入上述兩國的土邦,由三者組建成獨立的印度聯邦,然而此方案未能得到共識。 一九四七年六月,印度末代總督蒙巴頓宣佈,當年的八月十五日,將通過英屬印度分割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的方式,來實現印度獨立。蒙巴頓宣佈將實施分治,到實際分治的時間只有兩個多月,伊斯蘭教徒佔多的地區,分別在印度東西兩端,如何立為一國,是個嚴峻問題。印度西部的旁遮普地區和東部的孟加拉地區,被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分割。旁遮普(名字原為波斯語,意指五河流域)被一分為二:西旁遮普歸巴基斯坦,成旁遮普省,佔地二十萬多平方公里,人口一億二千七百多萬,佔全巴基斯坦國人口一半。面積少得多的東旁遮普歸印度,這個區如今細分為旁遮普邦、哈里亞納邦、喜馬偕爾邦,和德里中央直轄區,面積五萬多平方公里,人口二千多萬。 (印巴終生敵對的前世今生 · 四) 沈 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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