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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雯集)過水濕腳

過水濕腳



    肥水不流過別人田,這是楊朱之道,拔一毛以利天下,我不為也。有關水的事情還有很多,報紙上的《新聞特搜》,搜出了“過水濕腳”的故事。本來過水(涉水)濕腳是必然現象,可是因此竟導致大禍。

    《新聞特搜》說:“春夏之交驟晴驟雨,內地一名男子,日前疑在廣州遇上暴雨,期間踩到地上積水沾濕鞋子,由於整天開會,且無乾鞋更換,結果濕腳泡了一整天,次日開始發燒,到醫院求醫,證實患上皮膚疾病丹毒。過水濕腳便有此惡果。”

    “過水濕腳”這句話,在粵語中是另有所指,用最簡單的註釋可以說是“打斧頭”。總之有現金過手,無論一買一賣,都從中抽取若干。從前的店舖沒有伙食,因此聘有廚師,而廚師是必然“打斧頭”的,只是多與少之別,他們認為“打斧頭”是天經地義的。有歌謠可唱:“挽住餸簍隨街趯,唔打斧頭雷公劈。”認為不打斧頭是對不住自己。

    除了“打斧頭”之外,還有很多途徑可以“過水濕腳”的,譬如歲晩的“炮金”都是“濕腳”的方法,還有大時大節的禮物,曾經盛極一時的“煙酒”諧稱“研究”。當年港英政府嚴厲整頓,設立廉政公署,肅貪倡廉,成為美談。

    可是人之初,性本惡,過水濕腳,濕則濕矣,只是濕濕碎。所謂貪污,動輒以億萬計,打之不絕,殺之不盡,他們又豈懼丹毒哉。

    過水濕腳,看似閒事一樁,但經“特搜”縝密搜查,見微知著,應引以為戒也。濕腳尚且染丹毒,難怪二次戰後“落過水”的一族,他們都恐慌,不過這輩人相信仍存於世者不多矣。



    冬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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