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 情 工人姐姐艾麗拿着電話,站在客廳中央,越講越激動。 “I do not have any ID card! My hometown was destroyed in the war——”她大聲吼叫起來。見此情形,我走近聆聽,電話那頭隱約傳出粵式腔調的英文:“You must provide your ID copy, otherwise we will cancel your bank account.” 艾麗正在氣頭上,我便湊近電話,用廣東話表明僱主身份,電話那頭的銀行職員頓時鬆了一口氣,忙不迭說快讓你家工人補交緬甸身份證,否則她的澳門銀行帳戶會被取消。我還清楚記得多年前帶艾麗去銀行排隊開戶的情景,用的是緬甸護照和藍卡。為何補交身份證?她有護照,難道證明不了身份——我道出疑惑。職員滿腔委屈,訴說銀行也沒有辦法,是依規定辦事。如果再不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月底就會銷戶。 沒了銀行帳戶,我如何支付薪金給艾麗?依據《聘用外地僱員法》,“外地僱員報酬的支付,僅可透過存入以僱員名義開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銀行帳戶進行。”僱主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薪酬,即令僱員書面簽收現金亦不合法。 於是乎,我前往相關機構櫃檯諮詢。接待員問明情由,解釋當局近年確實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帳戶管理,責成銀行完善客戶身份證明文件。然而,對於一些外地僱員的帳戶,譬如來自東南亞某些偏遠地區的人員,當地未曾發出身份證,他們只有護照,因此予銀行酌情權。獲此訊息後,我再去銀行交涉,職員推脫不過,艾麗最終得以保留帳戶。 來自緬甸某邦的艾麗,家鄉屢遭兵燹,當地政府失能。村屋毀於戰火,親人多次逃難,她也好幾年沒法回家了。法理不外乎人情,如若大家依法運作、據理力爭、酌情處理,從一件件小事做起,盡量兼顧、平衡,造就的當是一個秩序井然而又不失溫情的社會。 雲 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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