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評分是玄學嗎? 又到了一年一度大學入學試成績的公佈期,有人歡喜,有人愁。筆者聽到學生提問:“明明我是按照結構寫中文作文,而且還寫超過了指定的字數,為甚麼還是未如理想?”當然一篇好的作文並不只限於字數和結構。 其實,在中文科教學現場,學生常常感到痛苦的便是作文。初中學生的痛苦在於他們要絞盡腦汁去湊字數,而高中學生的痛苦在於他們要猜度我們這些語文老師的心思,甚至是升學考試官的心思。但即使如此,很多學生對於分數的佔比也是一知半解。因此,作文的評分準則經常被人議論,短短的幾行準則,又豈能概括全部學生的創意和巧思?如此一來,這便成為人們的誤解,認為老師評作文是沒有統一的標準。 無可否認的是,人一定有其主觀性,但為甚麼有如此大的差異呢? 這份差異的背後正是含糊的評分準則,同時地,這份含糊是由人和評分表共同造成。每位語文教師都有自己的評分標準,這基於各教師的修養、要求的寬嚴、個人的觀點。但其實,不要說每位老師的作文標準不一樣,就算是同一位老師,他自己的評分標準也不同。批一次作文,常會出現下列情況:剛開始批閱時評的分數偏低,改到後來慢慢提高,或是開始時寬鬆到後來嚴緊;甚至,曾聽說過竟然會出現作文滿分的情況,最後那位老師也不能說出原因。很顯然,這些差異正正是人為的主觀性造成。 另一方面,評分準則很多時候都是相對概括的,學生未必知道當中原理。以“行文流暢、事件具體”為例,到底怎麼樣才是“流暢”、“具體”呢?我相信這可以爭辯許久。所以不同老師對於同一準則的理解,會出現差異,這導致評分標準只是形同虛設,把活生生的寫作教學變成了玄學,令到教育的反饋作用大打折扣。 從上述現象可以發現,作文評分欠缺了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一套嚴格的操作順序,以及一批訓練有素的教師。事實上,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但於我所見,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正所謂:“老嫗能解。”只有把評量標準具體化至非專業人士都可以看明白的時候,這個評量標準才真正有功效,利用客觀性減低人為的主觀性。以“波瀾起伏”這個手法為例,可以設立標準來判斷學生有沒有採用插敘、倒敘等敘述方式;或有沒有採用設下懸念、埋下伏筆等寫作手法。這樣一來,學生就可以明白,如果要做到波瀾起伏,可以從敘述順序下手。 作文作為一種評量及反饋的形式,老師和學生都付出大量的心力去批改及完成。如果作文的評量及反饋還是不能發揮其作用,這難道不是浪費彼此的心力嗎? 莫嘉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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