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發佈福馬“同城生活圈”新政 【據新華社福州十八日電】十八日,在福州舉行的第二十七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開幕式上,《福州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第二批政策》正式發佈。政策圍繞融入兩岸共同市場、提升生活便利化、增進福馬同城交流等方面共推出十條舉措,涉及進出口貿易、開拓市場、同等待遇、人文交流等領域。 助融兩岸共同市場 先行先試第二批政策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積極響應台胞台企需求,促進福馬融合發展。 在融入兩岸共同市場方面,對在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加工再出口東南亞的產品,給予更便利化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原產地證書發證政策。為台資企業開拓市場提供供銷市集、展示展銷等平台支持。 台灣同胞同時在馬祖、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均註冊有企業的,視同馬祖企業,享受所有的福馬“同城生活圈”政策。 在提升生活便利化方面,在榕台胞、馬祖鄉親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享受福州市民待遇參與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進一步完善在榕台胞同等納入福州市住房保障體系舉措,同等享受福州市民待遇。福州市公證機構對台胞台企辦理公證業務開通“綠色通道”。 補助藝人赴榕演出 政策還對增進福馬同城交流、促進兩岸同胞走親走近提供便利。例如,鼓勵台灣地區藝人來榕開展小型營業性演出活動,並提供場地支持和資金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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