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顯輝(左)與梁孫旭 下月生效 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需申請許可 修改私框私校通則簽意見書 【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簽署《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建議於六月一日生效。法案設有過渡規定,現階段已在橫琴深合區運作的澳人子弟學校,需在法案生效後九十天內向教青局申請相關許可及簽署協議書,並為在深合區學校任職的澳門學校人員簽署勞動合同及登記,以便他們享有澳門法律制度所提供的補助和津貼。 三常會會議昨日中午十二時舉行,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指法案最終文本改動不多,委員會在討論過程中,重點關注法案通過生效後的執行情況。 黃顯輝表示,今次修法目的是擴大澳門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相關法律的適用範圍,擬在深合區適用的教育制度,包括政府給予本地非高等教育的學生及教學人員的福利待遇、權利義務,尤其包括免費教育津貼、澳門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津貼及其年資計算。另外,學校財政資源的調撥、學校的會計帳目和審計報告都會受到澳門相關的法例約束。 教師不會雙重納稅 法律生效後,辦學實體需與相關教學人員在澳門按照澳門勞動關係法簽訂勞動合同後,再以派駐形式安排其在深合區學校任職,因此,所適用的是澳門的勞動法例及稅務制度。報酬以澳門元及透過澳門本地銀行支付。 因不涉及匯率問題,較容易在會計帳目審查是否符合報酬與澳門一致的規定。 委員關注在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任教的澳門教師是否會面臨雙重職業稅的問題?黃顯輝引述政府稱,不會出現雙重納稅。相關教師將按照澳門的制度繳納職業稅,深合區亦會給予相關人員首三年免稅的優惠。政府代表並承諾,會繼續與橫琴方面商討優化相關政策和規則。 意見書指出,截至今年一月,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開辦由幼一至小二共八班,學生二百五十六名。教師二十四名(當中四名是澳門居民)、職員四名、外判物管人員二十四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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