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警接獲一名本澳青年報案,報稱墮「公檢法」電話詐騙,他稱曾按指示租用住所附近的酒店匿藏避免受查,受騙損失約十萬澳門元。 案情指出,本澳事主在上月二十五日下午,其手機收到「武漢公安」來電,指他身份資料被不法份子盜用在內地開電話卡,發送大量的詐騙信息,被列為「重要嫌疑人」,需立即到武漢受查,事主否認並稱暫無法回內地,電話隨後轉線至另一名「中央專案組人員」,雙方並進行視訊,該名「中央專案組人員」展示拘捕令及資產凍結令,要求他保密。 電話再轉線至一名「檢察官」。該「檢察官」要求事主提交所有的銀行帳戶資料及密碼,並租用其住所附近的酒店匿藏,等候調查結果。同日(二十五日)傍晚,事主入住租用的酒店。至上月二十八日早上,「檢察官」再次聯絡事主稱需要繳交十萬澳門元的「保證金」,事主稱自己只有五萬四千多元存款,隨後向朋友借得五萬元再存入自己的帳戶。 同日下午四時,事主收到銀行來電指他的帳戶出現可疑交易,詢問是否受騙。事主連忙查帳發現約十萬澳門元已被轉走,懷疑受騙隨即向司警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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