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帶來法治保障 台商:兩岸融合發展制度性突破 【中新社廈門四日電】廈門總商會副會長、廈門台商協會榮譽會長、佳好集團(廈門)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家瑩五月四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台,為新時代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更是兩岸產業融合的制度性突破。 吳家瑩說,作為深耕大陸近三十年的台商代表,他深切感受到這部法律為台資企業帶來的不僅是法治保障的“定心丸”,更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通行證”。 在他看來,民營經濟促進法將為兩岸企業家注入源源不斷的發展動能,成為民營經濟信心重塑與再出發的關鍵一步。這不僅體現了國家對民營經濟“兩個毫不動搖”的堅定承諾,更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產權保護、市場准入、要素獲取等制度安排,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撐起了更為堅實的法治“護欄”。 營造更公平的環境 吳家瑩說,身為在大陸發展的台商,我們見證了從“三十一條措施”到“同等待遇”的政策演進。如今,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台,為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廣大民營主體營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吳家瑩表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同心是最強的發展動能。未來將繼續扎根實體經濟,聚焦科技創新,扎實推進企業高質量轉型升級,深度參與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同時,積極融入兩岸融合發展的國家戰略,持續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勇擔新時代企業家的責任與使命,為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更多台商智慧與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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